Blogtrottr
生活新聞 - 頭條新聞 - Yahoo!奇摩新聞
瀏覽 Yahoo!奇摩新聞上的最新生活頭條新聞。尋找最新新聞報導,包括生活頭條新聞的相關分析與意見。 // via fulltextrssfeed.com
無照司機載客 遊覽車公司可廢照
Jun 18th 2013, 05:24

立法院今天(18號)三讀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除了授權交通部可以根據車輛行駛的里程數,訂定道路差別費率之外,條文也規定,汽車運輸業如果派任沒有駕照者,如果情節嚴重,可以直接廢除業者的營業執照。

(蕭照平報導)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路法部分條文」修正。除了授權主管機關對通行費有停徵、減徵、免徵權限之外,通行費的差別費率計算方式,除了有車種、路段、時段外,還新增「車輛行駛里程」做為差別費率的標準。

換句話說,交通部可以根據車輛行駛的里程數,訂定差別費率,甚至有「訂出幾公里內免收費」的權限。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李昆澤他說

『增訂公路通行費,「減徵」與訂定「車輛行駛里程」差別費率規定訂定不同費率,賦予法律授權』

另外一個重點是,針對過去發生多起遊覽車事故。因此,條文明訂,汽車運輸業如果派任沒有駕照者,主管機關可依情節,直接廢除業者的營業執照。李昆澤他說

『不經限期改善,最重處罰可以廢止其汽車運輸營業執照。主要是因應近年遊覽車事故增加,去年發生太魯閣韓國團翻車案,肇事原因就是司機沒有領有大客車駕照,所以這樣法律修正屬於非常嚴重的處罰』

條文也指出,針對路檢人員稽查車輛時,可能有生命安全的危害,因此條文規定,政府應對路檢人員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同時,慰問金也要比照執行勤務的警察。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gsxvszc1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