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生活新聞 - 頭條新聞 - Yahoo奇摩新聞
瀏覽 Yahoo奇摩新聞上的最新生活頭條新聞。尋找最新新聞報導,包括生活頭條新聞的相關分析與意見。 // via fulltextrssfeed.com 
Don't wait in line!

Buy your movie tickets online. Find reviews, trailers, and more at Fandango.
From our sponsors
遛狗未綁狗鍊 最高罰一萬元
May 14th 2014, 22:13

動保條例修正案 一讀通過

〔自由時報記者施致如/台北報導〕市議會昨一讀通過「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修正案,未來飼主攜帶寵物到公共場所,應使用鍊繩等防護措施,違者可處兩千至一萬元罰鍰;飼主未辦寵物登記最高可罰五萬;土地使用人發現捕獸鋏未清除者最高罰十萬元,並新增檢舉獎金,預計年底上路。

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過去飼主帶寵物出門沒做防護措施不會被處罰鍰,不過,鍊繩不僅是為保護寵物,也是為保護他人安全,防護措施像是狗可使用狗鍊,但不限於鍊繩,飼主也可以依據寵物體型、習性,使用推車、箱籠或抱在手上,防止寵物在馬路等公共場所「暴衝」,飼主可選用的防護措施將列在施行細則內,另行公告。

嚴一峰說,這次修法著重提升飼主的照顧責任,未來包括飼主、繁殖業者、買賣業者,都必須在寵物出生四個月內辦理寵物登記、為寵物植入晶片並注射疫苗,違者,過去固定罰一萬元,未來可處一萬到五萬元罰鍰。

捕獸鋏未清除 最高可罰十萬

此外,新法規範土地使用人發現捕獸鋏應清除,違者可處兩萬到十萬元罰鍰,是舊法沒有的規定;並新增過去沒有的檢舉獎金制度,民眾若發現有虐待動物情況,通報後經查證屬實,可獲檢舉獎金,最高可達實收罰鍰金額五成,上限五萬元。

嚴一峰表示,以往動保人員受理檢舉虐待動物時,須由警方陪同,法令修正後,動保人員執勤時若判斷有緊急救援必要性,可出示證明文件,直接進入住家等私人場所救援,不一定要由警方陪同,自治條例可望在本會期三讀通過,將增訂施行細則,經中央核定後公告,最快年底上路實施。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xgsxvszc121 的頭像
    xgsxvszc121

    小胖的不負責美食情報站

    xgsxvszc1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