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生活新聞 - 頭條新聞 - Yahoo奇摩新聞 |
瀏覽 Yahoo奇摩新聞上的最新生活頭條新聞。尋找最新新聞報導,包括生活頭條新聞的相關分析與意見。 // via fulltextrssfeed.com |
|
|
Don't wait in line!
Buy your movie tickets online. Find reviews, trailers, and more at Fandango. |
From our sponsors |
|
|
遛狗未綁狗鍊 最高罰一萬元
May 14th 2014, 22:13
動保條例修正案 一讀通過
〔自由時報記者施致如/台北報導〕市議會昨一讀通過「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修正案,未來飼主攜帶寵物到公共場所,應使用鍊繩等防護措施,違者可處兩千至一萬元罰鍰;飼主未辦寵物登記最高可罰五萬;土地使用人發現捕獸鋏未清除者最高罰十萬元,並新增檢舉獎金,預計年底上路。
動保處長嚴一峰表示,過去飼主帶寵物出門沒做防護措施不會被處罰鍰,不過,鍊繩不僅是為保護寵物,也是為保護他人安全,防護措施像是狗可使用狗鍊,但不限於鍊繩,飼主也可以依據寵物體型、習性,使用推車、箱籠或抱在手上,防止寵物在馬路等公共場所「暴衝」,飼主可選用的防護措施將列在施行細則內,另行公告。
嚴一峰說,這次修法著重提升飼主的照顧責任,未來包括飼主、繁殖業者、買賣業者,都必須在寵物出生四個月內辦理寵物登記、為寵物植入晶片並注射疫苗,違者,過去固定罰一萬元,未來可處一萬到五萬元罰鍰。
捕獸鋏未清除 最高可罰十萬
此外,新法規範土地使用人發現捕獸鋏應清除,違者可處兩萬到十萬元罰鍰,是舊法沒有的規定;並新增過去沒有的檢舉獎金制度,民眾若發現有虐待動物情況,通報後經查證屬實,可獲檢舉獎金,最高可達實收罰鍰金額五成,上限五萬元。
嚴一峰表示,以往動保人員受理檢舉虐待動物時,須由警方陪同,法令修正後,動保人員執勤時若判斷有緊急救援必要性,可出示證明文件,直接進入住家等私人場所救援,不一定要由警方陪同,自治條例可望在本會期三讀通過,將增訂施行細則,經中央核定後公告,最快年底上路實施。
|
|
|
xgsxvszc1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