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Blogtrottr
生活新聞 - 頭條新聞 - Yahoo!奇摩新聞
瀏覽 Yahoo!奇摩新聞上的最新生活頭條新聞。尋找最新新聞報導,包括生活頭條新聞的相關分析與意見。 // via fulltextrssfeed.com
解除禁令 澱粉產品免貼證明
Jun 20th 2013, 04:11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毒澱粉事件收網,賣肉圓、粉圓、黑輪等產品,即日起不必再強制張貼安全證明了!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20)天宣布,市售澱粉產品免強制張貼澱粉產品的原料安全具結證明,結束自6月1日以來的「不貼就下架」禁令;食藥局強調市售抽驗毒澱粉未再發現新案,順丁烯二酸檢出率更下降至1.1%,才決定解禁。

儘管自即日起,販售澱粉產品無需強制張貼安全具結證明,但衛生署說,如果業者為求信於消費者,仍可自願張貼安全具結證明,只是如果事後一旦查獲不實者,將依法處分。

食藥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寛表示,毒澱粉事件發生後,截至6月17日為止,全國總計檢驗完成2845件市售澱粉產品,其中檢出227件含順丁烯二酸,不合格產品已下架回收封存,共計約650.16噸,其中已銷毀446.11噸,其餘也預計在本月底完成銷毀。

毒澱粉到了後續收網階段!潘志寛強調,目前市售抽驗未再發現新案例,且最新一周的市售澱粉產品順丁烯二酸檢出率更已下降至1.1%,顯示違規業者都已更換安全原料,加上新上路的食品衛生管理法已把順丁烯二酸已列入例行性稽查項目,這才決定解除禁令。

事實上,強制張貼安全證明措施上路之初,曾引發擾民的爭議,台南市更率先宣布不配合,對此,潘志寛坦承,的確接獲不少類似反應,未來不再針對下游產品,而會針對澱粉的製造商、供應商、經銷商進行管制。

衛生署強調,食品業者製造或販售的各項食品或食品添加物,如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最高可處新台幣1500萬元罰鍰,呼籲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不要心存僥倖。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xgsxvszc121 的頭像
    xgsxvszc121

    小胖的不負責美食情報站

    xgsxvszc1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