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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睫毛 逾八成標示不合格
Apr 26th 2013, 22:18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追求電眼,不少女生會戴假睫毛出門,不過,消基會抽查美妝店、百貨賣場和夜市等通路,發現市售假睫毛標示不合格比率高達八成一,恐造成消費者眼睛不適 。

消基會表示,假睫毛直接接觸敏感脆弱的眼皮,劣質假睫毛的硬梗會刺激眼睛,要是造成過敏發癢後去揉眼睛,會導致角膜炎、結膜炎,若用劣質黑色染劑,還可能弄傷眼睛,嚴重造成失明,業者有責任標示成分及產地等基本資訊。

消基會抽查市售十六款假睫毛商品,發現只有三件商品標示符合規定,不合格比率高達八成一,選購地點包括新北市「SaSa莎莎」、新竹市的「美華泰流行生活館」、台北市「台灣大創(DAISO)百貨」及「光南大批發」等,這些民眾經常會選購化妝品的地方,都有問題假睫毛膠的成分、產地及保存期限標示不全情況,而且每片假睫毛價格從一.四八元到九十九.五元都有,價差極大。

知名通路在列 1業者稱已下架

其中消基會在新北市永和區「SaSa莎莎」購買五件商品,包括「E‧Heart伊心×lli假睫毛」、「NO.1魔法纖長手工蕾絲睫毛」、「NO.8時尚超模東京超纖維睫毛」、「假睫毛體驗組#53」、「專業眼睫毛」,發現有未附膠水,或是成分、產地以英文標示,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無標示或是標示不全等情況。「SaSa莎莎」門市助理朱芷喬回應,目前問題商品已下架,並向總公司通報。

對於標示不清商品,消基會表示,依據「商品標示法」第十五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若不改正者,可處兩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罰鍰,並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

最高可罰20萬 消基會要求落實稽查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曾在兩年前專文指導民眾如何配戴假睫毛,但對包裝簡陋、標示不清的假睫毛,卻未能落實稽查檢核工作,可見對相關商品的安全把關仍有進步空間。

消基會表示,黏假睫毛時,要把專用膠水適量塗抹於假睫毛根部,待稍微風乾,再將假睫毛黏貼在眼皮靠近真睫毛位置,不宜直接貼在真睫毛上;卸除假睫毛時,先以化妝棉沾卸妝油覆蓋於假睫毛部位,待膠水黏著性減弱後再卸除,千萬不要大力拉扯,避免眼皮受傷。

消基會提醒,不論假睫毛或黏貼的膠水,只要是劣質品或內含禁用藥物,最嚴重情況恐讓雙眼失明,想要變身擁有超級電眼前,務必先睜大眼睛選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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