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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超時工作 統聯、國光 重罰30萬
May 23rd 2013, 00:44
〔自由時報記者曾德峰、蔡偉祺/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昨天公布國道客運業專案勞檢結果,檢查十二家業者,統聯客運、國光客運及福和客運被查獲勞工超時工作,大有巴士未給勞工例假休息;勞工局強調,統聯及國光屢被查獲勞工超時工作,這次檢查仍未改善,已各裁罰三十萬元。
統聯客運總經理白德存抱怨,主要都是北高路線超時被罰,司機往返一趟應可在十一小時內完成,但年節時高速公路幾成停車場,勞工局專挑這種時刻檢查開罰,很不公平,罰單應開給交通部才對,將會提出申訴。國光客運總經理吳忠錫表示,有幾次違規僅超時一分鐘,但違規是事實,會想辦法改進,調整調度班表。
福和客運、大有巴士也違法被罰
勞工局長謝政達說,國道客運肩負長途輸運旅客返鄉過節重任,「超時工作」卻是國道客運業最常見的違法事項,被查獲的業者也常以國道塞車作藉口,這次專案勞檢,除統聯客運及國光客運被裁罰最高罰款外,福和客運也因加班總時數超過四十六小時,被裁罰八萬元,大有巴士則是未給勞工例假休息,被裁罰二萬元。勞工局補充,勞基法已修法提高罰則,被查獲違反勞基法,罰款金額從二萬元到三十萬元不等,也就是查獲一次開罰二萬元,第二次五萬元,累計到第五次被查獲,最高可處以三十萬元罰款。勞工局表示,業者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三十六條規定,不得使勞工一日工時超過十二小時,或單月加班總時數超過四十六小時法定上限,以避免疲勞駕駛現象產生;另也應給予勞工每七天至少一天做為例假休息,以恢復身心健康。
謝政達提醒,各國道客運業者應視行車期間的路況合宜安排駕駛員班次,隨時審視工時調配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否則駕駛員工作時間過長,不僅影響勞工身心健康及職場安全,也危及乘客及大眾用路安全。客運駕駛員若遇雇主有違法要求情事,請撥打申訴電話:02-29603456分機5213~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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