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trottr
生活新聞 - 頭條新聞 - Yahoo奇摩新聞 |
瀏覽 Yahoo奇摩新聞上的最新生活頭條新聞。尋找最新新聞報導,包括生活頭條新聞的相關分析與意見。 // via fulltextrssfeed.com |
|
|
遠通:沒暴賺 虧損超過38億
Jan 15th 2014, 06:04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針對週刊報導「交通部放水,爛eTag暴賺百億」,遠通電收今(15)日回應表示,ETC案非但沒有暴賺,投資報酬更為負值,目前累計虧損已超過38億。
根據壹周刊報導標題「交通部放水,爛eTag暴賺百億」,遠通表示,遠通電收在ETC合約期間,含計次系統建置、計程系統建置與後續更新汰換成本合計將超過100億,為了配合政府計程ETC政策,提供免費eTag黏貼、OBU退費等,支出超過17億。此外,每年還需支出營運成本超過10億,主要包含車道與IT系統維運費用、門市及服務中心營運費用、營管費用等,20年營運成本合計超過200億。
遠通指出,目前累計虧損已超過38億,預計在12年後BOT合約屆滿時,ETC案報酬率為負值。
報導指稱「eTag無國外認證」,因招商文件僅要求在投標階段,系統需經國外認證,簽約後依議約確定條款第126條,建置營運廠商可提供更便利或更先進的電子收費服務及技術,系統仍須通過高公局查核驗證。
Close
Previous image
Next image
遠通表示,eTag是民國97年始成熟運用在電子收費的新技術,符合ISO 18000-6C國際標準,eTag服務符合政府要求的電子收費營運不中斷、保障用路人權益及政府零負擔的公益精神。 針對報導指稱「測試草率」,遠通回應,完全依約依法辦理,高公局在 101年2月份進行「電子收費系統計次階段新增eTag設備全系統功能查核驗證」,通過後,高公局同意遠通電收在101年5月15日起,正式營運計次階段eTag系統服務(自101年5月15日至102年12月29日)。 報導中指稱遠通「罰款拖延不罰」,違約金的民事爭議已依約進行訴訟中,遠通表示,高公局與遠通電收簽訂ETC建置營運契約,依促參法的規定係屬民事契約,遠通電收為政府BOT廠商,所有投入經費都由遠通電收負擔,政府完全零出資,有別於一般公共工程採購契約的經費是由政府出資。
關於報導,遠通電收因利用率未達及系統建置落後,罰款拖延不罰一事,相關爭議遠通電收已依契約約定,提請由社會公正人士所組成的協調委員會處理,因雙方對協調建議無共識,因此再依約提起民事訴訟解決爭議中。
|
|
|
xgsxvszc1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