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2日電)鯨鯊野放失敗,保育團體今天呼籲屏東海生館的主管機關教育部,應立即檢討修正現行委辦經營模式產生的缺失,並要求監察院調查是否有人謀不臧。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等保育團體召開記者會,並邀請國立屏東海洋生物博物館長王維賢、立法委員林淑芬等人與會。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日前野放的二號鯨鯊在最後拖出海前已死亡,學者也決定不裝回標記,但海生館檢討報告卻指「順利游向大海」,是「自欺欺人」。
朱增宏說,這次野放不是個人問題,而是制度問題。海生館是學術研究機構,但展示中心卻委託海景公司從商業角度經營圈養展示,他呼籲教育部要徹底檢討委辦模式,停止犧牲更多海洋生物,監察院也應調查是否人謀不臧或失職。
林淑芬表示,當時要求海景公司野放鯨鯊要有中繼站,並要求馴餌(覓食)訓練等,但都沒有。
林淑芬指出,當初是她們要求野放,但鯨鯊還沒放出去就死亡,她「非常難過」,顯示體制對生命是粗糙的。
王維賢回應,他與野放鯨鯊相處 8年,這次野放結果對他打擊很大。如果最後鯨鯊死亡就是沒達到他們的目的,野放有些過程是事先未評估到,因飼養過的鯨鯊習性對研究者來說並不是很了解。
不過,王維賢也指出,包括鯨鯊健康狀況、規劃野放地點等是經過仔細評估,但沒料到的是野放的動物應是愈游愈出去,但這隻鯨鯊愈游愈靠近岸邊。
林淑芬表示,漁業署應提出漁業法修正案,完全禁止人工圈養、展示鯨鯊,並將推動鯨鯊納入「野生動物保護類名錄」。
與會的漁業署海洋保育科長吳明峰回應,漁業署已在民國96年公告禁止捕捉鯨鯊,如基於教學或科學研究則同意引進;不過,對於未來引進鯨鯊,審查原則尚未完全訂定,其中教學及科學研究會明確定義。
至於納入野動名錄,吳明峰表示須後續一併研議。10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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