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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民營停車場 19家無證照
Mar 21st 2014, 00:41

兩業者挨罰九次 仍罰不怕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北市法務局與停管處昨公布北市民營停車場稽查結果,今年一月一日至三月十五日,共稽查一百五十六家民營停車場,其中有十九家無證營業,忠孝東路四段七十七巷一處收費停車場、南京東路四段五十三巷八弄空地收費停車場,遭罰九次各累計罰金九萬元,還是罰不怕;另有十二家停車場費率、營業時間標示不清,北市府要求二十八日前改善。

停管處副處長謝銘鴻說,除為列管違建停車場,有公共安全疑慮,停管處才會採取強制手段斷水斷電,否則大多採連續裁罰方式,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七條裁罰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此次稽查到的無證營業停車場,多為申請流程不完備、面臨道路不足八公尺,或空地上還有臨時建物等,停管處將輔導其申請為合法停車場。

十九家無照營業停車場,除忠孝東路四段七十七巷與大安路一段七十五巷口的收費停車場,及南京東路四段五十三巷八弄旁空地收費停車場,均遭停管處裁罰九次,罰款九萬與九萬九千元,光明路一百三十三號旁空地的義鼎北投停車場,也遭罰八次,累積罰款金額高達十二萬元,岳洋信義加盟站停車場、南港經貿二站停車場、嘟嘟房南京東路二站停車場、台灣聯通慶城停車場等也是違規營業停車場,詳細名單可上http://www.pma.taipei.gov.tw/查詢。

十二家標示不清 限期改善

而十二家停車場有標示不清問題,依停車場法第三十八條裁罰三千到九千元,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表示,自去年一月一日至今年三月十五日,停車場消費申訴案件二十一件,已有十三件達成和解,其中十一件都是「停車費用」問題。

陳信誠呼籲民眾,儘量選擇有停車許可證照之停車場,以保障停車權益,如有任何消費上爭議,可利用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撥打市民熱線「1999」轉6169(外縣市請撥:02-27256169)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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