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7日電)行政院農委會表示,近3年進口的棉籽粕廠商回報資料顯示使用合法,但因量少未驗,已著手清查用於飼料的確切流向。
農委會近日清查廠商資訊掌握近3年進口棉籽粕廠商,共3家用於飼料使用。
26日查察結果顯示,這3家飼料廠自101年5月起,迄今(102)年3月最後1批進口止,共進口7734公噸棉籽粕,都是從澳洲進口,且陸續以規定的2%到3%比例,添加在家禽飼料中取代部分黃豆粉,並於今年5月間全部使用完畢。
另100年,有科技公司自中國大陸進口150公斤棉籽粕,用於實驗室發酵培養基。
此外,有2家同一位負責人的廠商,自印度、巴基斯坦及中國大陸進口棉籽殼(不含棉籽油酚),作為菇類太空包介質使用。
農委會畜牧處長黃國青說,目前黃豆每公斤約新台幣17元,棉籽粕每公斤9或10元,價差很大,可省成本;但是規定添加在家禽(雞鴨等)飼料的上限是2%、3%,其實可省下的成本占比不多。
雖然農委會說明,棉籽粕為美國、澳洲、中國大陸及印度等棉籽生產國經常使用的飼料原料,只是台灣進口量不多、使用不普遍,所以未就品質進行抽驗。
但目前規定豬飼料也可添加2%到3%棉籽粕,又牛、羊等能分解棉籽油酚的反芻類動物飼料添加比例規定上限到10%。因此使用實況是否流入牛、羊飼料使用,以及未就成分做檢驗等疑義,仍待釐清。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朱慶誠表示,已經在清查飼料流向。黃國青並說,各國使用方式與相關規範、作業等資料,已著手收集、彙整中,近日對外公布說明。102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