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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上路 賣場雞肉通通再貼新標籤 未標示罰150萬
Feb 24th 2014, 09:50
記者簡怡欣/台北報導
雞肉肉品從3月起則開始強制實施標示冷藏或是解凍類別,農委會今(24)日召開雞肉儲存方式區隔標示及管理查察說明會,針對各大雞肉通路標示做說明,並強調稽查後違反業者可依消保法高處150萬元。
市售冷藏及冷凍解凍肉品幾乎能直接辨別國產或是進口肉品,但業者卻沒有適當揭露相關產品訊息,讓民眾也難以辨別冷凍或冷藏肉品而重複冷凍解凍,不但影響肉品品質,解凍過後肉品也易孳生細菌、增加衛生安全風險。
農委會說明,自從加入WTO後,國外進口雞肉幾乎為冷凍肉,國產雞肉則大多數為冷藏肉;依現行《食品衛生法》須標示來源國,,市售冷藏販售的解凍後肉品,和全程冷藏鏈生產肉品區隔仍不明顯,更可能因進口肉品成本較國產肉品成本低廉,而造成消費者混淆等情況。
為強化冷凍及冷藏肉管理,農委會將從3月起強制要求各通路雞肉肉品強制標示;冷凍雞肉應維持中心溫度為-18℃以下,而解凍冷藏或室溫保存得標示為解凍肉,冷藏肉中心溫度則應維持零下-2到7 ℃。此外,標示標籤長寬不得小於6公厘,單一字體長寬不得小於2公分。
新法即將上路,農委會今日邀集8大通路商進行雞肉標示說明會;農委會重申,針對市售未標示或混充雞肉產品,將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命其限期改善、回收或銷燬,必要時並得命其立即停止該商品生產、製造、加工等服務。違反前開規定且未即時改善,可連續處罰6萬元到150萬元以下罰鍰。
農委會強調,以酵素法檢驗冷凍及冷藏肉品,能進一步保障消費者及農民權益;而CAS驗證雞肉產品也將在下月份擴大冷藏及冷凍肉檢測及加強稽查,違反者即以標示不實,按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處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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